為進一步推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用實際行動踐行“建設海上花園”的發展理念。近日,溫州市洞頭區司法局組織30名涉海涉漁社區矯正對象開展休漁法律法規學習和社區矯正公益活動。
活動邀請了洞頭區農業農村局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隊的林加榮為在場涉海涉漁社區矯正對象開展漁業休漁禁漁制度法律知識講座,主要講授國家伏季休漁的相關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非法捕撈水産品罪的法律條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非法捕撈水産品罪的司法解釋》,並以禁漁期內使用小于農業農村部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制度的漁業涉刑典型案例進行分析和教育,教育引導社區矯正對象要增強遵守漁業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常存尊祟法治、敬畏法律之心。
隨後,社區矯正對象前往東岙沙灘開展“護海凈灘·守護美麗海灣”公益活動,他們化身“環保衛士”和“海洋守護者”,手持環保垃圾袋,對海灘出現的塑膠瓶、食品袋等垃圾進行撿拾清理,並按照垃圾分類分裝入袋,共同努力守護海島環境。
本次活動旨在通過法律法規學習和公益活動,強化休漁期涉海涉漁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管理,增強對海洋漁業資源保護意識。下一步,洞頭區司法局還將繼續細化分級分類教育,充分發揮警示教育和公益活動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的作用,引導社區矯正對象加強社會責任感,打通回歸社會的“最後一公里”,助力社區矯正對象早日回歸社會。(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