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發文:鬆綁房地産“限外令”
- 發佈時間:2015-08-28 01:00:13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允許符合資格的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國內購房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發改委等六部委聯合發佈《關於調整房地産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正式放鬆外資投資我國房地産相關規定。允許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我國對房地産的行政干預政策陸續退出,放鬆“限外”是必然趨勢。此舉將有利於市場信心的培養,並利好一二線城市的中高端住宅。
通知要求,對於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仍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工商企字[1987]第38號)執行。
通知指出,對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辦理境內貸款、境外貸款、外匯借款結匯必須全部繳付註冊資本金的要求予以取消。同時,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經批準從事經營房地産的企業除外)和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對於實施住房限購政策的城市,境外個人購房應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表示,一方面,外資管制放鬆是大勢所趨。另一方面,隨著我國行政干預政策的陸續退出,“限外”也需放開。
據悉,此前為限制外資炒房,我國出臺了一系列“限外令”。包括2006年出臺的《關於規範房地産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2009年的“向境外投資方出售國內資産徵稅”規定。2010年11月,國家外匯局出臺過規定,境外個人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房;在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只能在註冊城市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2012年,國家發改委也發出過通知,對於提供給外籍人士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外債需求,不予安排中長期外債額度。
有分析人士稱,在過去10餘年,房地産被視作保值升值的投資標的被炒作,以及國際市場看好人民幣持續升值、大量熱錢不斷涌入等因素造成了我國房價多年持續性上漲,因此,對於外資進入相關房地産市場在過去一段時間內限制一直較為嚴格。
“但目前的形勢早已改變。”楊紅旭認為,此前外資購房主要集中在一線城市和幾個熱點二線城市,而現在這類城市房價已經很高,短期內升值空間小,投資回報率在降低,即使“限外令”放開也不會出現外資大規模買房。中原地産市場總監張大偉認為,放鬆對外限制利好一二線城市中高端物業。對於外商房企的註冊資本金降低要求,也有利於部分企業的資金週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