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月6日消息,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日前印發《關於嚴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切實做好企業2024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要求,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會計準則,加強內部控制,全面提升2024年年報品質。企業不得通過隨意調整收入確認方法提早、推遲確認收入或平滑收入。
《通知》提出,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向有關各方提供的財務報告,其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應當一致,不得提供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同的財務報告。企業編制年報應當嚴格執行財政部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解釋、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不得編制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的會計資訊。
關於收入,《通知》明確,企業應當對收入確認採用時段法還是時點法進行判斷。企業不得通過隨意調整收入確認方法提早、推遲確認收入或平滑收入。企業應當根據其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是否擁有對該商品的控制權,來判斷其從事交易時的身份是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相應採用總額法或凈額法確認收入。
《通知》要求,切實加強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認真紮實做好企業2024年年報工作。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會計準則,加強內部控制,全面提升2024年年報品質。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各類企業應當以會計資訊品質為核心,切實履行會計資訊品質主體責任,持之以恒抓好年報編制工作。
企業應當對近年來問題多發頻發的重點領域,加大會計核算和報表編制審核力度,確保年報數據真實準確,嚴防會計資訊失真。企業應當加強業務真實性和風險充分識別的管理力度,嚴防大股東通過各種形式套取資金;嚴禁通過各種形式掩蓋風險和損失;嚴禁曲解企業會計準則設計實施複雜交易調節利潤、虛假轉讓資産、規避監管要求;嚴禁虛列經濟事項套取資金。企業的財務數據應當真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能力,嚴禁財務造假、粉飾包裝、突擊業績等行為。
執行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風險評估機制,明確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科學認定內部控制缺陷,強化內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真實、完整、準確編制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充分發揮內部控制在提升企業會計資訊品質、防範財務舞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上市公司及擬上市企業應當按照《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關於強化上市公司及擬上市企業內部控制建設 推進內部控制評價和審計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披露經董事會批準的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通知》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緊抓品質提升主線,守住誠信操守底線,築牢法律法規紅線,充分發揮審計鑒證作用,持續提升審計品質。
(責任編輯:朱赫)